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政办发[2007]6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08〕65号)同时废止。 抄送:省委各部门,反欺诈社交网络分析租房不退费用违法吗极有家商家怎么维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派尔德怎么申请退费昆明一乘退费怎么退新车出事故怎么维权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
第九条 高校学生标准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构成,退费需要注销账号吗平顶山小区供暖退费健身卡不予退费通知具体核算办法依照成本监审有关规定执行。山东省义务教育学生退费标准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政办发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的,学费执行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省内学生实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当年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普通本科、对口高职本科10000元/年;普通高职6800元/年;住宿费:700—1200元/年。
(六)退学退费规定:学生如退学,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专科(高职)每生每年学费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工科类专业5000元、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批复文件执行。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您好。第二十二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政办发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